重磅!赣州出台“楼市限购令” 三套房商贷被叫停!


  3月14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应对我市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办理商业贷款。严格查处“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和“假按揭”违规行为,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50%,停止第三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此次赣州市中心城区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区域。

  《通知》明确要求,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新建商品房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存量房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限购区域: 

章江南大道与钨都大道交汇处起,向南至钨都大道与客家大道交汇处,沿客家大道向西至与登峰大道交汇处,沿登峰大道向南至与赞贤路交汇处,沿赞贤路向西至黄金大桥,以上路段与章江形成的闭合范围。

限购措施: 

在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无住房(含住宅性质公寓,下同)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房,下同);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单独购买住宅。

《通知》要求 

各地要根据当前商品房成交、库存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用地的供应,住房库存去化时间低于8个月的要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满足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合理把控土地收储出让总量、结构及出让的时序、节奏和区域分布,土地供应须与商品房市场需求相协调。

各地要结合土地交易市场情况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要求,在房价热点地区探索实施“限房价、竞地价”、“价格熔断机制”的供应方式。住宅用地的竞买保证金比例按不低于宗地起始价的50%交缴,缩短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调整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资金来源,严禁竞买人利用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资金参与土地竞买,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通知》还就加强存量住宅用地批后监管、推进“商改住”、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整治等方面的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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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客家新闻网

审核:蓝玉林,彭亚东   

编辑:谢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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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寻乌宣传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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